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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ia 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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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ia--不会潜水的鱼

生活在别处
November 21

不要说再见


今天在KTV抱着你们哭成一只racoon,离别在即这四个字直到今天才活生生地蹦入我脑袋。像是体内盛着荷尔蒙的小瓶子被打翻了,一会大笑一会大哭,但是很痛快。

接下来还会有一个个的告别,总是不容易的,我告诉自己山水总聚首,天涯若比邻。

谢谢你们,让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很幸福很幸运的人。








November 17

真相究竟有多重要


十多年前就流传这样一个谣言,著名的服装设计师Tommy Hilfiger说:If I had known that African-Americans, Hispanics and Asians would buy my clothes, I would not have made them so nice.I wish those people would not buy my clothes - they were made for upper-class whites.简而言之,就是除白种人以外的其他祖裔都不配穿我的衣服。几年前我初听到时并没有放在心上,因为觉得一个牌子能做到这么大,designer总要有点脑子,不能说出这样相当于职业自杀的蠢话。我衣柜里Tommy的衣服,比其它牌子都多,尤其是大四那年圣诞节在Tommy卖了一个月的衣服以后,从毛衣外套到袜子睡袍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是红白的小标志。

前天和同事聊天,谈到圣诞礼物,我说买了一件TH的毛衣,同事马上说:Oh don't you know he's a racist? I received this email from my friend saying that he said ....(第一段的话)in Oprah's show.It's all over the internet.本人当时正穿着深爱的TH花格子毛衣,听罢浑身不自然。于是当下决心,要把这个传闻查清楚。结果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讯息这么发达的时代,Tommy在2007年初登Oprah show,和Oprah一起澄清了他从来没有说过以上的话,更没有上过Oprah的节目并被赶下去。这么简单的事情,只需google或者youtube一下,2分钟都不用就可以查清楚,为什么那么多人却都选择不加证实地相信,还广而告之such a big fat lie?

我特意把找到的结果发给我的同事,告诉她这是个谎言,http://urbanlegends.about.com/od/tommyhilfiger/a/tommy_hilfiger.htm
她的第一反应是惊讶地笑了,然后说:oh, that's good to know. 我觉得真悲哀,原来真相并没有谣言来的刺激入耳。

Tommy在节目上说: It hurts my integrity because at the end of the day,that's all you have.对于许多人,声誉远比金钱来的重要。下一次在你转发一条信息前,请先花一分钟时间证实它的真实性。







November 12

我烦哪


被好友告知最近脾气欠佳,暗暗吃惊,本以为心静如水,近来过得像尊佛,就差没有捻花微笑,原来平静的表面下仍是心潮暗涌只是不自觉。

剩下的两个星期要怎样过还不知道,最讨厌计划。家具要卖,东西要ship,房租要转,gym membership要转,要开始packing,要约见若干人等......头都大了。真恨不得可以手一撒,不管不顾地把一切抛在脑后,拉两个箱子静静溜走。

今天听了刚下载的子曰乐队的歌,那首<磁器>听得极其过瘾,我一边洗盘子一边摇头晃脑,某种程度的宣泄。已经很久没有听摇滚了,还是前一阵子看<北京乐与路>才被吸引着寻找里面的歌。<Coco avant Chanel>电影还没看,先听了原声,非常喜欢。上个月获朋友赠票,有幸在新落成的顶级音乐厅Koerner Hall的前排欣赏了天才小提琴家Midori的演奏,余音绕梁至今未去,一鼓作气地下载了好几张纯音乐的专辑,小提琴,钢琴,还有萨克斯风。虽然自己是不折不扣的门外汉,但也可以从这些音乐中获得愉悦和满足。

什么都不想了,车到山前必有路,该咋咋 ^_^





November 06

想念一种温暖


已经是深秋的多伦多了,七八度的天气放在深圳也就是正儿八经的冬天了,办公室里的暖气却依然半死不活的,我裹着西装外套戴着围巾坐在电脑前还恨不得再披件大衣,一大杯热腾腾的铁观音也驱不走体内的寒意---大概是要病了?这个时候沾着H1N1的光大概很容易请病假,当然更可能被理解为辞呈递上以后的不负责任的偷懒。有时候真受不了自己,怎么什么时候都那么介意别人的想法?

今天早上很不情愿地被手机闹铃吵醒,手伸出暖暖的被窝就感到一股寒气,顿时醒了一半。半睡半醒间,忽然朦胧地想起,许多年前的寒冬的早晨,也是被这样温暖柔软的被褥包裹着,奶奶叫我起床,小心翼翼地先把要穿在里面的秋衣放到被子里捂暖了,才让我钻出来一点套上,我就像小虫子一样地一节节钻出被子,再钻进同样暖暖的衣裤里。最后,奶奶从暖气片子上取下烤得热烘烘的袜子给我穿上。袜子穿上脚那一瞬间的温暖和温馨是文字无法说清的,那股暖意从脚向上升,在心头盘旋,是世界上最幸福的感觉。想起自己竟然曾经被人这样地娇惯宠爱过,就觉得自己实在是一个幸运的人。那个曾经为我烤袜子的人,一定能感觉到我的想念吧?




September 27

让自己开心的二三事


去参加公司组织的Habitat Restore盖房子公益活动。除了爬上高高的梯子给外墙量尺寸钉木板以外,我还是当天唯一一个用电锯锯木板的女生。当我戴着安全帽一身臭汗,腰间挂着锤子,测量尺,铅笔,钉子,聚精会神地盯着手中的电锯向前推时,我感觉这是我最sexy的时刻之一了 : )

自己动手做了一直很喜欢吃的酒酿。以前总觉得这种东西是只能买的,但自己真正动手以后发现其实不难,而且比超市买的还要浓郁有味道。非常有成就感!

最近又有了煮饭的心情呀~我一直觉得做菜和心情有很大的关系。之前一段时间有点情绪低落,做出来的东西味如嚼蜡,简直要说服自己才能吃下去。这些天做了又香又甜的八宝粥,美味的沙茶瑶柱烧茄子,香喷喷的大蒜红烧肉......热爱生活的Adia又回来了啊!!要记住妈妈的话:就算只给自己做饭,也要认认真真地做好让自己吃得开心。如果自己都不对自己好,那谁还会对你好呢?嗯......这么开心,我是不是应该暂时忘了要为婚礼减肥的使命?啊上帝,难道我注定要一辈子这样幸福地烦恼着我的食欲?






September 25

尘埃已定


一直说着说着要走的,但直到昨天晚上在Air Canada的网站上查机票,才忽然意识到,很快自己就要回到遥远又熟悉的截然不同的一个世界,过一种和现在完全不同的生活。也许,也不会那么的不同。毕竟还是一样要上班赚钱交帐单,一样要逛街吃饭和朋友hang out,只不过换个地方,换个状态。

关上灯脑子却开始活跃起来,开始想象清晨的上海,我踩着高跟鞋一身利落地走出弄堂,街口有卖小笼包和豆浆的摊档,热气腾腾,饱餐一顿以后走进人头济济的地铁,汇入千千万万的上班族大军。白天在小小的办公桌挥洒汗水(我几乎可以肯定回国一段时间内我是坐不上现在这个尺寸的小格子了),加班之余和同事感叹房价的离谱,批判官场的腐败,股市涨跌哪里打折。晚上和亲爱的吃晚饭以后散散步回家睡觉。周末晚上下馆子,然后找个有情趣的酒吧,和朋友喝杯小酒,跳个小舞。过年可以回家陪爸妈了,时不时去东南亚逛一圈。。。。。。彻底睡不了觉了,起身到厨房热了杯牛奶站着慢慢喝,想起妈妈说的:趁在加拿大的时候多多地喝放心的牛奶,回来就赶快买个九阳豆浆机吧......

加拿大的6年的日子...我和枫叶之国的缘分就走到这里了?我隐约地觉得不会这么简单的就结束了。citizenship不拿似乎有些不值,可是拿了,又能怎样?回国了还不方便。老同学在法国呆了好几年,新潮艺术青年加轻微愤青,前一阵子和我说想移民加拿大,说医保和社保让人安心,对小孩好云云。连潮人都这么说,我也稀里糊涂的附和着,但又觉得自己在中国长大并没有什么不好。再多的抱怨,我也不想和北美的任何一个小孩exchange我的童年。我很相信一点,一个小孩是否能够快乐幸福的生长,和他生活在美国还是中国没有多大的关系,和他的父母他的家庭有莫大的关系。我相信我以后的小孩一定会是聪明快乐有教养的孩子。不过,北美的青山绿水,还有宽松的学校制度,大概更容易出产像小牛犊一样健壮的金棕色皮肤的少年。

像我这样连在超市买面包都可以挑半天,从色香质到营养表到成分到保质期一路比下来的人,做这样大的一个决定,千百种的优劣比较来比较去头想破了也想不出结果,留或去都各有利弊,难不准以后会有后悔的时候,哪怕只是那么几分钟的后悔。这么年轻,为什么我不能任性一点洒脱一点?为什么我什么都想要?早早的开始就要学别人一样为房子,车子,小孩的学校打算?但说到底,我也是个贪恋享受的俗人,连雪糕也不肯吃哈根达斯以外的牌子,而国内的哈根达斯是这边3倍的价钱。

胡思乱想一通,好像还能怎么样似的,其实早就尘埃落定,而以上种种理由比起那一个人来说都不是理由。风筝在天空飞着,却想着地上那个牵着线坏笑的家伙。



September 15

叨叨


昨天在野生动物园和大象亲密接触---结论是大象摸不得,手掌上的臊味几小时候才散去。但是重投久违的大自然的怀抱真是舒心惬意~尤其在那样阳光明媚凉风习习的日子。看非洲来的猴子跳上车顶,鹿在车窗外和我温柔的对视,还有狮子懒洋洋地躺在石床上午休...我得出来的结论就是:人家才是真正的寓工作和娱乐于一体,真正的work-life balance啊!

最近又开始煲片,晚上乖乖在家做宅女,乱七八糟什么都看。章子怡的<非常完美〉(by the way觉得作为娱乐片还是挺不错的,画面很漂亮,发现zzy戴双眼皮贴了hoho~);疯狂荒唐的<Hangover>,Bradly Cooper实在太帅了!温习了一遍<本能>,觉得Sharon Stone的性感实在是无人能及。发哥红妹的经典<秋天的童话>现在看起来好陈旧,毕竟是80年代的爱情片了...国语版的<窃听风云>有点遗憾,还是不习惯听配音。刘青云演技一如既往的有保证,古天乐变成中年丑男,我爱的彦祖演技进步了但一没秀身材二没秀脸蛋,我还是怀念他在<美少年之恋>和<游园惊梦>里的香艳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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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在网上发现了这几款Marc by Marc Jacob的包,忽然就很想要,女人的冲动的购物欲啊~~如果bluefly.com加拿大也是free shipping的话我估计就下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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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Banana Republic的风衣和H&M的皮外套以后天气居然又奇迹般地回暖了......不得不压抑穿新衣的欲望。一直都想要买一双高筒黑皮靴,可是那天在Winners看到一双意大利纯手工制作的棕色亮牛皮靴子后又动摇了,那美丽的皮革啊,连味道都臭得那么纯正地道~~我站在镜子前左顾右盼了很久终于还是舍不得地放下了,最近需要节制一下了......已经不敢细看信用卡帐单了。每到这个时候我都用老爸的话安慰自己:钱不是攒出来而是花出来的=)

该睡觉了,又一次错过了美容觉的时间。其实休息不好,用La Mer也变不出一张神采奕奕的脸。



August 23

执行力


本星期要给公司call center的客服做两次training,虽说主题是关于我一直在做的客户,但由于从来没有做过此类training,畏难情绪较高,本该上周中就开始做的power point被我用其他各种priorities一推再推。命令自己星期天回公司加班也要把它加出来,好在星期一的时候给经理看。就这样,今天上午起床以后就一直赖在家里,直到下午将近6点钟吃完晚饭,终于拖无可拖地去了办公室。给朋友打了两通电话以后,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打开了power point。然而,真正静下心后,翻阅合同,仔细研究邮件中的客户要求,再借鉴前人做出来的其他客户的training presentation,一页页地渐渐也就出来了。三个小时过去,powerpoint已经基本成型,整整一个星期吊在心头的负担一下子轻了许多。这才发现,自己的畏难情绪是多么地没必要。许多事情其实做起来没有想象中的难,需要的是执行的决心,也就是执行力。

最近工作一直很平稳,开始觉得无聊。幸而来了新人,很快就可以开始train junior analyst了。我还是喜欢工作上有一点点的小挑战,否则天天做同样的事情多没意思。

期待明天。

小感


读张爱玲的《十八春》,开篇不久写道:在除夕的午夜看那样一出戏,仿佛有一种特殊的情味似的,热闹之中稍带一点凄凉。忽然就想起2005年在温哥华度过的平安夜,和三个朋友在宿舍做了一顿饭,生涩的手艺,还是张罗了满满一桌菜,吃得很满足开心。吃完才晚上9点多,决定去看《金刚》。等公车等了很久,还好路上行人也并不很稀少,多数是年轻人。大抵也像我们这样,家在远方不能回去,于是这样的节日晚上还在大街上。但由于年轻,也没什么所谓,三三五五的,还是快乐甚至洒脱的。然而街道上也有些中年人在徜徉,脸上似乎也是满不在乎的表情,可看上去就是失意落魄的样子,酒鬼,失业者?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人到了一定年龄就该有个家的缘故,尽管俗套,但有它的道理。就像一个十几二十岁的女孩子穿超短裙是招人爱的,到了三四十岁还穿就通常招人嫌了。



August 03

由一篇blog所引发的议论和感想


今天在搜狐博客上看到闾丘露薇的博客加精在首页,点进去看到前几天的一篇“港人留言”,十分有趣。闾丘引用了一篇别人的博文,摘录了一些片断。于是我顺藤摸瓜地点开了link阅读了原博文,原文是推介一本一个二十八岁香港女孩写的新书“香港华尔街的孩子”,而在推荐这本书的时候,顺便比较了一下曾子墨的“墨迹”。博主Leona的评语让我印象很深:

妍宇也是初生之犢,才二十八歲,朝氣勃勃,幹勁十足,但她這本書,並無對人性有深入刻畫。對投行的描寫不是沒有,但十分泛泛(雖然已足夠供財經報章大寫特寫一番)。這點你不要有太高期望。但和美女曾子墨的《墨迹》相比,妍宇的這本《香港華爾街的孩子》就值得捧場得多了。

妍宇和曾子墨的背景有點類似:從小到大都是尖子,讀書成績好,靠自己努力考進美國頂尖大學,然後一出道便被投資銀行羅致。
但從二人的自傳來看,妍宇顯然比曾子墨有深度得多,情感也豐富、敏感得多。

曾子墨全書最有深度的一段話出現在頁160-161,當時她坐在飛機上,看著棉棉的《糖》,忽然頓悟,覺得上班這樣累到底為了什麼,是不是該把別人的豔羨目光拋諸腦後,做自己喜歡做的事?
僅此而已。
曾小姐只知道自己很漂亮、很聰明、很用功,但她好像沒有反省過,其實她很幸運,一直搭便車(或者她有反省過,但沒有寫出來吧;對美女,我們應該疑中留情的)。

我忽然一下觉得这段话说到了我心里。

曾子墨的那本书在国内的销售非常火爆。我曾经在杂志上看过选节,也在书摊上翻看过,除了描写Morgan Stanely interview的片断很吸引眼球以外,其他章节基本上没给我留下什么印象。

而博主Leona首先对曾美女的自我简介就颇有些嗤之于鼻:

這是曾子墨的──
“畢業於「常春籐」盟校之一的達特茅斯學院。畢業後任職於美國著名投資銀行摩根士丹利,參與完成大約700億元的併購和融資項目…”
(「常春籐」、「著名投資銀行」、「700億元」…一疊聲告訴大家「我有幾勁」;她以「成就」來define自己)

我恰好也记得这一段,而这也是我一翻开书就对此书好感全无的一大原因。曾子墨的自我简介基本由一个个辉煌亮丽的标签构成,没有personality。我记得我当时微弱地希望这是出版社的营销策略,然而作者在personal statement上不可能没有一点说话权的。由此我又想到另一个财经界风云美女粟耀莹,她有着比曾子墨更厉害的经历和头衔,几年前也写了本《从加州理工到高盛银行》。我记得我第一次阅读时那种崇拜的感觉,恨不得把作者当神一样的顶礼膜拜。(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2362483/)然而第二次看的时候,我却有种很空的感觉。字里行间都清晰地传达着一个信息:我是天才,我很强。粟的天才是无可否认的,然而她的成功也是无法复制的。她是如此的高高在上凡人只能仰视而望尘莫及。既然如此,对于我们这些普通人来说也就失去了学习和借鉴的意义。而且我认为如果文章是由他人写下的粟的传记,这样的溢美之词还情有可原。然而这是粟的自传,别说是作为自古以谦逊为美德的炎黄子孙,即使是提倡自信的美国人,也很少这么通篇大伦的歌颂自己的成就。如果你的成功不能给他人以有益的启示,那么谁又需要花费时间了解你的光辉历史?

这样想一想,我觉得自己过往对许多人的崇拜实际上都是一种“标签崇拜”。一个精英的教育,成就,头衔,收入可以简单地列在一张名片卡上,然而我无法由此了解这个人的思想,精神,品德,内涵,性格,情趣这些真正把他和成千上万个Ivy League毕业的,在大公司出任要职的人区分开来。那么我又怎能凭一张名片就能传达的贫乏信息来判断这个人是否值得我的尊敬甚至崇拜呢?

好吧,说得多了点,这篇博文后面的大量的读者评论实际上比文章本身更加生动有趣。话题已转为香港精英(学生)和内地精英(学生)的比较,议论都来自于香港读者,许多相当的犀利和有见解,让我见识到香港人的牙尖嘴利不仅体现在娱乐八卦上,还可以运用到自我反省中:


“國內同胞有時很可愛,投行也好文人也好,總給我二極化的感覺,要麼極為厚道老實有深度,要麼極為功利膚淺趾高氣揚。但他們總體而言,知識面比同齡香港人廣,關心的事情較為宏觀,普遍追求體面點的東西,所以什麼美女廚房﹑口靚模是不可能在大陸流行。

有時侯覺得他們沒什麼誠信,樣樣求求其其。但在大陸又有很多公司經營上億的生意不用銀行貸款,完全靠朋友間借貸,利息比銀行高,沒任何手續,這種信在香港又是不可思議的。”

“香港同学的生活体验,大部分源自家庭 、屋苑会所、学校、补习社、商场及康文署管理的场所。他有个共通点 - 场所內每个人的行为及活动空间,无时无刻都受高度管理。结果就是,就算场所內有任何突发事件,同学们也不用/不能自行相办法应付,因为管理者会先行替你解决。

大陆同学呢 ? 上述场所带给他们的生活体验所佔的比重没有香港这样大。耕地、鱼塘、农贸市场、工厂、矿山、垃圾场、火车站 ... 给他们更多生活体验。这些场所的共通点是,理论上有,但实际没有人管。大陆同学在这些场所须隨时自行应付各种意外。小小年纪就要养成一种,在香港这个处处受高度管理的城市长大的孩子,所欠缺的应付危机能力。”

“很多在大陆工作的香港人才是觉得“自己精英的身份,便感覺高高在上”, 我觉得和人有关, 和自己从哪里来无关。

而且, 为什么中国人(不管香港,台湾,大陆人),总是喜欢互相比较。比较只会带来生活压力的加剧。为什么不能像欧美人那样enjoy life。 成就和学业, 和雇主无关, got it? Stopping being sooooooo Chinese.”

我看完了所有的回帖,感觉相当的精彩,大家有兴趣的话也不妨看看。

http://wongleona.blogspot.com/2009/07/blog-post_28.html

http://wongleona.blogspot.com/2009/07/blog-post_27.html








July 29

从前的住客


有没有想过从前住在你房子里的,是什么人?

那个人曾经在你的灶台上烧饭,浴缸里洗澡,也许也曾对着同一片天花板发呆,每天站在阳台上看日落,也许也喜欢坐在马桶上看书,在楼下的Shoppers买牛奶
......相同的地点,相似的生活,只是比你早一点点。这样遥远而亲密的联想总让我有点拍电影的感觉。

搬进来这间公寓已经7个月了。我想象中的前住客是个爱时髦的同性恋印度男子,职业很可能是理发师或者造型师一类,反正是fashion industry。种族和性别当然是从邮件上的名字猜来的,至于性格和性取向呢,则是从邮箱收到的专业发型杂志,bridal show invitation,fashion event invitatioin加上我大胆的偏见推测得来的。

结果昨天收到的一封信让我的猜谜游戏大大的前进了一步-- P&G的payroll寄出!P&G的大厦离我的公寓仅一个路口,住这里是非常合理的。信当然是照例塞进return mailbox,但是本人的好奇心已得到大大的满足。现在我脑海里的旧租客是穿着lab coat的时髦化学师,或者是个有趣的marketing analyst。

如今住在我温哥华旧公寓的人,是否也能把我猜个八九不离十呢?如果他/她也爱shopping,会不会也对着邮箱里大大小小的coupon又爱又恨?
Party




July 23

樱桃


周末摘樱桃回来以后喉咙一直很疼,周三终于爆发成感冒。我的解释是因为在农场里边摘边吃,没有洗,农药中毒。今天一查维基,才发现还有别的原因:

中醫古籍稱它能「滋潤皮膚」、「令人好顏色,美態」,常吃能夠讓皮膚更加光滑潤澤。這主要是因為櫻桃中含鐵量極其豐富,每百克果肉中鐵的含量是同等重量的草莓的6倍、棗的10倍、山楂的13倍、蘋果的20倍,居各種水果之首,故又被稱之為「美容果」。而且,櫻桃具有很大的藥用價值。它全身皆可入藥,鮮果具有發汗、益氣、祛風、透疹的功效,適用於四肢麻木和風濕性腰腿病的食療。不過,櫻桃中除了含鐵多以外,還含有一定量的氰甙,若食用過多會引起鐵中毒或氰化物中毒。一旦吃多了櫻桃發生不適,可用甘蔗汁清熱解毒。

妈妈的话果然没有错,再好吃的东西也不能吃过量。贪吃的下场啊......


July 08

Welcome to the real world, it sucks, you're gonna love it!


今天在土豆上重温<Friends>。第一季的第一集,Rachel在大家的鼓励下剪了爸爸的信用卡,Monica搂住她说了以上的话。

Haha,real world sucks. But still, you're gonna love it.

Greyhound对我说,我们丢了你的luggage,非常抱歉。你可以填一张claim form, 但因为你没有买insurance,你最多可以得到100块的赔偿。Okay, there goes 80% of my summer wardrobe. 我能做什么呢?为我心爱的裙子,上衣,背心,袜子,牛仔裤默哀一小时,洒几滴眼泪。勇敢地走进Eaton Centre,在Mendocino眼睛不眨一下地刷下一条红色碎花棉布裙。

Think from the bright side, this is the beginning of a new shopping era =)





July 07

周慧敏写给Cosmo读者的话


To Cosmo 读者:

我知道你和我一样想得到幸福,但我不得不告诉你,人的幸福得靠自己一双手创造,别人的经验对你来说只是别人的。

但我还可以告诉你的是,幸福和快乐绝对不是来源于金钱和物质,更多的是来自内心的真欢喜。

祝大家都得到快乐,并时刻感到幸福!




June 27

茶与咖啡的对话


不敢相信我已经回到多伦多了。周一凌晨1点多才下飞机,8点半就准时出现在办公室。走去上班的路上把同事的名字在小心默念了一遍,才放下心来,还好都还记得。和同事聊了几句,发现英文居然已经有些生涩,可怕啊可怕!在国内的短短两个星期,我似乎已经把加拿大干净地抛在了脑后。      

说女人要吊住男人的胃,才能吊住他的心。其实反过来也是成立的。我现在就怀疑WJ带我在上海一个星期吃香喝辣分明是有预谋的。回到多伦多这几天我的嘴里几乎淡出鸟来,吃啥啥不香。雷打不变的早餐组合 --- 巧克力榛子酱涂面包加牛奶现在看来是如此的平乏,而本人的厨艺也远远没有达到自给自足的境界。于是,每天午餐饭盒前,Adia哀怨的脸。    

作为team里唯一的中国人,我的饮食习惯常常备受质疑和挑战。就拿我泡茶叶这件事情来说吧,常常被人在茶水间好奇得指着我杯中泡着的碧螺春或者铁观音问是什么。我曾经以为咱们中国的茶文化源远流长,coffee or tea, tea or coffee?傻子都该知道的东西。但不,洋鬼子的茶是茶包里的茶,人家没见过叶子。通常我微笑着彬彬有礼地回答完第一个问题it's Chinese tea以后,下一个问题就是噎死人的do you eat the leaves then?  ---No. ---How do you not swollow it? ......我无语

这还算不上什么。记得有阵子热气(上火),我带了自己煮的红豆莲子粥去公司。打开饭盒周围立刻数双眼睛刷刷地扫过来。好吧,我承认放了一个晚上之后的粥变得十分粘稠,卖相不好,但也不至于得到that looks gross的评价吧。我十分不平地为自己的碗中物辩护说它有多么的健康,旁边的manager居然说:If you want to eat health, eat salad. 还有一次带了从大统华买的凉拌猪耳朵丝,因为切的非常碎根本看不出样子,我心想说应该不至于吓到人。谁知坐在对面的埃及人Shadi鼻子尖,指着问这香香的东西是什么。我呃了一阵,说you don't want to know.结果更是挑起了他的好奇心,旁边几个同事也饶有兴味的研究起来。结果我只好无奈的说了出来。餐桌瞬时安静了几秒钟,大家很有教养地没有露出任何表情,这个话题就此被跳过,似乎从来没有发生过。

这次带回来的手信--- 牛头牌五香牛肉干的下场也非常凄惨。Sana和Shadi在我打开包装并且示范吃下去后干脆地拒绝了尝试,manager Dave本着冒险精神放进嘴中马上就吐了出来。当然,牛肉干的包装十分地误导,好端端的牛肉干为什么要包在糖纸里打扮成糖果状?!尽管我已经解释了这是beef, not beef candy,大家还是一致认为这东西看上去和吃下去一样地倒胃口。但是,隔壁IT department的Jacob和John,土生土长的CBC,连自己的中文名字都不会写,却很开心得吃光了我没人要的牛肉干。这个时候你就不得不叹服有些东西真是生在骨子里流在血液里的。也罢也罢,至少我带来的芝麻酥糖得到了所有人的一致好评。

就像那句话说的:勉强没幸福。

吃自己的,让别人说去吧。






June 11

在上海


外国人很多,地铁很壮观,东西非常的贵,许多许多的美食。

疑问:商店里的东西到底都是卖给谁的?城市里那么多赚着一般工资的人都在哪里买衣服呢?


May 28

倒数中


还有8天就可以登上回家的飞机了,归心似箭的我还怎么能专心工作呢?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自己不准生病,飞机上的人也不准生病,千万不能被隔离。昨天在shoppers看到鸭嘴兽口罩,差点就有冲动买了,可是想想,骗谁啊,13小时的飞机我才没有可能戴着那玩意度过呢。


May 26

碎碎念


昨天是5月25号,工作生涯里的第一个promotion,值得纪念。爸妈比我还兴奋,早上起床听到消息,中午就请客吃饭并等不及地汇报了家乡父老,完全和我两年前拿到KPMG的offer时一样。能让他们这么骄傲开心,真的比被升职还让我觉得幸福。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就为了爸爸妈妈这样的笑声,以后一定要更努力的工作。

今天早上YY发邮件说,终于定下了明年结婚的日子。让我和LL量好三围,等待粉红色伴娘裙子。我坐在办公室里对着电脑傻笑到停不住,想像你披上白色嫁衣时幸福的样子,眼角湿润。

下午,收到朋友在facebook上的message。Western CSA认识的学长Jeff,在香港车祸身亡,女朋友仍在抢救中。记忆越过5年的时光向我大步走来,我想起那个黄色头发总是酷酷的男生,在London时他就开一辆小跑车吧?我也曾做过乘客。在世界的另一端,他已经停止了呼吸?这可能吗?!

我想到生命,想到世界,想到许许多多的人和事。这一刻你笑着,下一刻他在哭,有多少欢乐,就有多少伤痛。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与重,每天都司空见惯地上演着,造物主早已面无表情了吧?我们能把握住的,不过是当下。

今天晚上为那个新逝的灵魂祈祷,下一个空间里走好。







May 12

思君


昨天进入25岁。

忘了带手机,错过了亲爱的的生日短信,还有朋友的祝福和电话。在公司忙了一整天精神紧张,终于逼自己在5点25分奔出办公室赶赴5点30分的dental appointment。当牙医笑眯眯地给我打麻醉时才开始后悔,为什么要选择在生日这天任人宰割?走出诊所越想越不是滋味,于是回家换了件衣服,到公司楼下一间从来没去过的cafe,自己点了一份美味的焗鸡胸肉和沙拉,还有好吃的不得了的fudge brownie cheesecake。反正有生日做借口,豁出去了。然后一个人去看了X Man。

第一次一个人过生日,第一次一个人看电影,居然感觉也不赖。然而我禁不住想象,如果你在身边,我该有多开心。去年温哥华你为我准备的surprise party,一群好友,还有我人生里第一次收到的Tiffany......那天我是多么的幸福。今年你不在身边,我连过生日的兴致都没了。这日子,仿佛也就过一天是一天,家和公司,以及之间短短的5分钟脚程就构成了我生活的最基本线条。没有电视,没有沙发,我的心日益平静地如一杯白开水。

倒数着回家的日子。也许投入你怀抱的那一刻生活又会重新真实鲜活起来。别再问我为什么要离开加拿大了,两个人在一起的地方,就是天堂。

May 06

画地为牢


我总觉得,作为一个女人,起码是一个生活在现代社会的女人,我们需要的东西,或者是我们自以为需要的东西,实在是太多太多了。以前的爱美的女人,不过用着一瓶抹脸油,加上一支口红,一盒胭脂,就已经完成一天的妆容。可以对着镜子满意地左右端详一番,美美的出门去了。

而现在。早上起床,我时常在鸡飞狗跳的忙碌中感叹身为女性是多么的麻烦,并且暗自羡慕当男人的简单。看看我们为了保持整洁美丽所消耗的物质和所付出的时间和金钱:洗面,爽肤水,面霜(前面还可以加精华),眼霜,隔离,防晒,粉底液,粉饼,腮红,眼影,眼线,睫毛膏,遮瑕膏,唇膏,唇彩......头发要吹,也许还要夹直或烫卷。要不然怎么说女人的钱好赚呢?经济危机也没能阻止Sephora继续开分店和Shoppers里面人头济济。我们要更美,更瘦,不要皱纹不要黑眼圈。但以这样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似乎也是挺繁重的一项任务。我们对于美的追求,是否已经有些过于疯狂了?我忽然开始怀念,中学时素面朝天一头扎在小说和音乐里不管外面风吹雨打的日子。Well...还是让我先把面膜洗掉再说吧.

那天在网上看到一个男生的帖子,说中国的女生太怕变老.想想,还真是.








April 16

里程碑式的日子


死拖烂磨了六个月,被无数人轮番鄙视和痛心说教,公元2009年4月16日早,天字第一号拖拉皇后终于走进了Canada Post, 递上了加国permanent residence的申请。

感觉就像移走了心头一只烂番茄,真不错!

接下来,还要申请re-entry visa,六月回国俩礼拜,上海+深圳.生活总算又有了期待,oh yeah!

周末哈根达斯大减价,决定以吃雪糕来庆祝,举勺子!



March 22

一米阳光


又是夕阳无限好,只是...的星期天了。

最近多伦多难得的好天气,天天阳光灿烂。坐在办公室的时候累了,目光从电脑屏幕上移到天花板,可以看到被百合窗过滤成一道道的阳光,心里就顿时觉得轻盈起来,敲打键盘的速度也慢下来。我想象自己架着大墨镜躺在白色沙滩上,懒洋洋地从吸管里喝着粉红色的热带水果酒......经理从cubical前快速走过,幻想结束,赶快坐直身子,摇摇脑袋回到现实。

现在,站在20楼的阳台上。初春的天气还带着些许寒气,靠在栏杆上缩着脖子俯瞰这个巨大的城市,下午5点半的阳光力道已老,苍白稀疏,我看着路上黑白红灰川流不息的车子正在神游天外,风中不可思议地飘来浓烈的洋葱和咖喱味,sh*t,什么诗情画意都没了,我的印度邻居们似乎天生就有化神奇为腐朽的能力。好吧,还是回到我的小公寓,拖地板,洗衣服,做晚饭吧!

前几天看了<Revolutionary Road>,没有哭,但我分明感到该死的Sam Mendes又一次抓住了我内心的深处那点可怜的东西。当电影快结束时,April(Kate Winslet)走进浴室,安静地缓慢地把毛巾铺在地板上,脱掉拖鞋,然后关上了那扇门,我觉得自己难受得都快吐出来了。巴黎是一个美丽的梦想,一个对现实的逃避,有多少人可以有April那样的勇气去追逐它?而决绝如April,最终也不得不因丈夫的临阵脱逃而放弃。成长的道路,是否不可避免有那么一天要接受梦想的幻灭,然后说服自己其实随波逐流也不是一件坏事?我不是一个有归属感的人,从西北到深圳,深圳到北京,北京到加拿大,伦敦到温哥华,温哥华到多伦多,下一站又是上海,我觉得自己还要漂下去,直到真正想安定下来的那一刻。因为骨子里的我厌恶一成不变,然而是否有一天,我也要在现实面前像收伞一样地把曾经的梦想和激情收起来呢?

中学的时候看到米兰昆德拉的《生活在别处》,仅仅一个名字,就让我浮想联翩难以忘怀。过的和想要的,似乎总不是一回事,即使满足,也是暂时的。



January 29

胡言乱语


前天晚上到Shoppers败唇膏(是的,Adia的唇膏大家族又增加了一支Guerlain 666号)。招呼我的sales是一个印籍美女,反正晚上店里也没什么人,一边招呼我一边就聊了起来。原来之前她在英国伦敦居住过四五年,也是做化妆品行业的,前两年才移民到加拿大。她说,加拿大的人很好,每个人都很尊重别人,感觉很平等。虽然她是移民,但是拿了护照,也就是一个Canadian了。她说在英国,即使你拿到了护照,你可以说自己是British, 但你不能说自己是English,English是指真正英国出生长大的白人,也只有他们才会这样称呼自己。我问:难道英国人就不礼貌不尊重人了吗?美女皱着眉头想了想说:“不是,他们也很礼貌,但是你还是会知道,你和他们不一样的。” 之前我从来没想过British和English这一叫法有什么不同,听来有趣之余,也可以体会到其中的一点微妙之处的。

今晚在msn网页上看到一条新闻“渴望胡闹:小伙导演“全球城市恶作剧””--1月14日这天,全世界有2500人在全球22个城市,只穿一条四角短裤就若无其事地挤进上班早高峰的地铁…….

我越看越觉得好玩,就进了这个纽约业余导演的网站Improv Everywhere上看。2009年的短裤进地铁的行动称为"No Pants 2k9", 仅纽约一个城市就有1200个人参加。点开网站上的视频,看到地铁里大家忽然开始若无其事地齐齐脱裤,露出形形色色的四角内裤(有个别女生穿比基尼裤),然后继续若无旁人地看着窗外,或听歌看书。整个车厢都充斥着白晃晃的大腿,和厚重的大衣围巾相映成趣,有中年大叔惊呆皱眉之余仍然不放弃盯着旁边辣妹的蕾丝花边小可爱。太可惜我是15号那天才到纽约呢,也不知道多伦多地铁那一天有没有参与的人呢?

最近觉得上班的日子真得很平淡无聊。真难以想象全世界有那么多的人早上7点钟起床,晚上7点多回到家,吃了饭看看电视就睡觉。这样的日子过久了难免不发疯。所以人要有调侃精神,拿自己开开玩笑缓解紧张,生活更多乐趣,于是有组织的恶搞集体就应运而生。本来嘛,一个人在地铁里脱裤子很可能被人当成是流氓或者神经病,大家一起脱裤子就有了集体的力量和支持,脱得有理脱得有性格。

如果我也去参加这场活动的话,一定要先去买两条有型有格的四角裤,一条给自己一条给我家那个(估计他肯定不会让我一个人去的),然后穿上我的红色温暖牌Ugg, 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等我老了,小孩都开始叛逆时,我就可以说:切,你老娘我当年还参加过纽约地铁站的脱裤行动呢。

不过代价会不会是老年风湿呢?我果然还是中国长大的好孩子啊。。。。。。





December 09

使用Craigslist的甜苦


Craigslist在温哥华绝对是最popular的网站之一,尤其是买卖家具,使用普及率比多伦多高很多。这些天我疯狂搬家大甩卖,广告贴上去很快就有人回复,价钱合理的话24小时内就可以脱手了。但贴得多了发现问题也来了。我的几个posting都被人黑了。从"Please contact Tiffany at 604******* to pick up" (我贴广告从来不用真名)变成了"Please contact Tiffany to have a great time at 604*******. Strong men preferred"-----&%*^%&$要不是我上去修改价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发现! 还有我贴出去的router广告,居然标题就被改成了"Linsky router---Easy to hack, like what I just DID!" 还能再嚣张一点吗?!!!DVD player的价钱30块被改成5块钱,一时间我接电话接到手软,对方兴奋不已,一听我30块钱的报价就气愤收线。电视机的广告就被hack的更加离谱:原来是"5 yrs old Sony TV"变成了"5 yrs old dog that comes with a free TV"。我真要被这黑色幽默搞得欲哭无泪了。

得到的教训是:帖子贴出后每隔几小时check一次。东西一旦卖出就赶快撤广告。



December 02

尘埃落定


留在温哥华找工作?抑或搬去多伦多继续为Hewitt打工?我已经为这件事情烦恼了3个多星期,终于在上个星期五决定,搬!

成全这个决定的是猎头公司的出尔反尔,和Hewitt HR的诚恳态度。我相当于放了8个星期的带薪假期,当然,基本上也没有好好享受过。其实如果留在温哥华,大概一个月内也能找到新的工作了,但我已经不能再忍受现在的这种生活状态---每天凌晨3,4点睡觉,中午起床,大多数时间无所事事。可以不按时作息是一项奢侈的权利,我从不愿放过,所以不上班的我比上班时的我看上去还要憔悴。有时好久不出门,忽然出去买个牛奶,走在大街上会有一种奇怪的疏离的感觉,看着周围的人忙碌的行走,感觉自己仿佛另一世界的人。工作的美不仅在于可以付帐单和买自己想要的东西,还在于建立一种秩序一个中心,其他东西得以围绕着它一层层建立。我是一个不太会玩的人,没有工作我惶惶不得终日,自觉对社会没有参与感。

在加拿大经历了几次搬家,已经越来越得心应手有条有理。今天一口气做了很多东西:买好了12号到多伦多的机票(such a great deal---$188 after tax)。打电话给BC Hydro取消水电,打给Novus取消电视和上网,打电话到货运公司问运输的情况和费用,还有打给网上看中的那套公寓的管理处问房子的状况。帮助房东贴新的招租广告,务求尽快把我的公寓租出去减轻损失。接下来就是要在Craigslist上卖东西。再打包行李,东西一部分不用的留在温哥华朋友的家里,一部分送人,一部分寄到多伦多。我计算了一下,打算把床垫也运过去。运费大约40块钱,可是买一个一样的新床垫要花将近400块呢。还好Greyhound允许我在搬进多伦多的新家之前把东西寄放在他们的仓库,等有了新地址他们可以送货上门,才多收6块钱,廉价到让我不能相信。

这几天丢家里的东西,杂七杂八的一大堆。我暗暗下决心这次去多伦多一定要奉行简约主义。反正也是住bachelor,到时候就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目标是什么时候想走只需两三个箱子就搞掂。

其实舍不得温哥华,舍不得这里的朋友,还有我无比可爱的小公寓。这里是我和WJ的第一个家,有那么多的美好回忆。可是人总是要往前看的,多天的网上找房子已经催谷了我对多伦多这个城市的憧憬。这个城市寒冷,庞大,繁忙,拥挤,充满生气。比起悠闲优雅的温哥华,有更浓重的商业气息。在温哥华和多伦多这两座加拿大最著名的城市工作生活过,我的加拿大体验一定可以更加完整。

上周五定下搬家的决定,彻夜未眠,站在客厅照了好几张相片。我肯定不会忘记这美丽的夜色,和这座美丽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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